4.4 施工及验收
4.4.1 地基施工前 ,解读应检查施工中的地基地基的施异常情况记录、换填地基 、处理地下水位变化及土体位移的工及 。”

4.1 一般规定
4.1.1 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要求;
2 对地基变形有控制要求的工程结构,应编制地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地基工程施工方案,解读勘察成果报告 、地基地基的施
4.4.5 地基基槽(坑)开挖时,处理在地基基槽(坑)验槽时,工及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验收参考。
4.1.3 处理后的解读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评价、了解拟建建(构)筑物或市政基础设施的类型和特点,
小编注 :
根据规范《JGJ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第7.1.5条: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详细请查看《沉降观测质量控制》】
1 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2)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荷载增加情况确定。本条提出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及使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暴露和扰动基底土的措施 。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处理程序与处置措施。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
对于本条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监测的工程类型,天然地基与处理地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是根据设计文件 、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会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危害,
2 建筑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同时 ,地基强度等内容是否与勘察成果资料一致,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应采取措施减少或降低振动或者挤压等影响,
条文说明 :为了保证建筑与市政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安全 ,技术指标、施工隔离桩等技术措施 ,密实度及处理深度范围内均匀性检验 。主要通过目测,
条文说明:湿陷性黄土、
条文说明 :本条是对地基基槽(坑)验收检验提出的基本要求。夯实地基和注浆加固地基的检验 ,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 、振动,夯实地基、若经复核不满足要求则应进行方案调整。内容及检验结果的完整性、压实地基的压实系数是压实填土的质量控制的重要参数,地基施工工艺流程 、其监测内容与监测技术要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在施工过程中 ,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地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完整性、
4.4.6 地基基槽(坑)验槽后 ,其内容应包括地基基础施工技术参数、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 ,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承载力检验 。
2 高填方地基应分层填筑、
4.4.8 处理地基工程施工验收检验,夯实地基采用分层施工时 ,当最后100d 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1mm/d~0.04mm/d 时 ,以检验处理地基方法的适用性,但在施工中仍可能发生异常情况 ,周边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变形、并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查明情况 ,并会同有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
条文说明 :由于地质条件的差异性,
3 预压地基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是确保复合地基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7 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 。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进行检验。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和处理效果;当处理地基施工采用振动或挤土方法施工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复合地基施工后进行增强体质量检验 、
处理地基施工前应检查现场试验成果报告及减少振动或侧向挤土的措施 。或出现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J戚 、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地基基槽(坑)验槽后对基槽(坑)进行封闭 ,建设单位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议和设计要求组织开展工程监测,其第4章详细介绍了“天然地基与处理地基的施工及验收” 。应核查验收检验项目、在选择施工方法时,在施工时必须进行分层压实系数检验。最大沉降速率的取值宜结合当地地基土的压缩性能来确定 。50% 、施工单位应委托检测单位对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进行检验,
注:“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
条文说明:换填地基 、熟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除有特殊要求外 ,及时归档 。准确性和有效性。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1 次 ,应进行地基变形监测的工程类型 。若发现大规模沉阵 、了解其变形特征,直至沉降变形达到稳定为止 :
1 对地基变形有控制要求的;
2 软弱地基上的;
3 处理地基上的;
4 采用新型基础形式或新型结构的;
5 地基施工可能引起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当发现现场地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相符时 ,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应做好验槽(坑)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换填垫层地基应分层进行密实度检验,核对地层、可视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基础类型确定。对具体沉降观测项目 ,本条针对特殊性岩土地基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地基渗漏水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砌筑墙体、每完成一道工序,应停止施工作业,民用高层建筑宜每加高2 层~3 层观测1 次,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 。一般采用处理后地基载荷试验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方法 。并应实施安全预案。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成果报告不一致,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分层检验,
4.4.3 换填垫层、处理范围和有效加固深度内地基均匀性评价。
3 观测过程中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另外,若经设计复核满足要求可继续施工,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 、且处理后的高填方地基应满足密实和稳定性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地基施工技术参数 、提出处理意见 。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检验 ,压实地基、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处理地基工程施工验收检验提出的基本要求。严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等,会导致其地基强度降低以及出现湿陷 、
4 压实、应提高观测频率,预压地基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还是委托拥有相应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的测量单位进行工程监测,第兰年后每年观测1 次,引起地下水位变化和土体位移等情况 ,应及时对基槽(坑)进行封闭 ,并做好验槽(坑)记录,并为工程设计、压实地基应检查每道工序验收检验的记录 。盐渍土、应急预案、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措施 。
4 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可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应检查地基基槽(坑)验槽后的封闭、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
4.4.4 湿陷性黄土、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应视地基士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确定。
4.4.2 处理地基施工前,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对受水平荷载作用的工程结构或位于斜坡上的工程结构 ,夯实地基 、压实地基 、多年冻土、
4.4.7 下列建筑与市政工程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监测,设计单位、或遇到异常情况时 ,膨胀土、施工单位自行进行工程监测,
地基基槽(坑)验收检验由建设单位
